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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热点!哈工程的她为《原子能法》立法注入智慧!

作者:  来源:《中国核工业》杂志、哈工程官微  摄影:  发布时间:2026-03-16  浏览次数:10

34日、5日,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相继在北京隆重开幕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新鲜出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提出6方面109项重大工程

推进“十五五”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政府工作报告将“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

“加快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列为年度重要任务

核工业作为高科技战略产业、国家安全重要基石,具有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深厚底蕴和独特优势。核工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律保驾护航。今年1月,历时40余年立法长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正式施行,填补了核领域基础法律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核法律法规体系,对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核电及核技术应用产业健康发展、履行国际义务、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我国船舶工业、海军装备、海洋开发、核能应用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哈尔滨工程大学始终坚持以“三海一核”为办学特色,大力推进新文科建设,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结合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优势,不断推动文科与优势学科交叉融合。正是在这片沃土上,孕育出了这样一位教授——她用十载光阴深耕核法领域,两次受邀为原子能法草案建言献策。她就是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刘久。

刘久,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教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学博士,师从赵威教授。政协哈尔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核学会核法律分会副秘书长、理事,黑龙江省首批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成员,哈尔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中国核工业》杂志对刘久老师进行专访,现全文转载如下:

十年深耕核法路—位青年学者与原子能法的不解之缘

20259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消息传来时,哈尔滨工程大学刘久教授正在与师兄讨论草案细节。这个伴随她十年学术生涯的法律议题,终于在历经41载立法长跑后尘埃落定,让这位青年学者热泪盈眶——于她而言,这不仅是国家依法治核进程的里程碑,更是个人学术生命与行业发展的深度共鸣。

缘起:从偶然涉足到终身志业

刘久与核法律的缘分,始于一场看似偶然的学术任务。2010年,刚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国际法硕士的她,在导师赵威教授的要求下,为“首届原子能法论坛”撰写论文。彼时对国际商法感兴趣的她虽兴致不高,却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后的论坛筹备中,首次触摸到核领域法律问题的复杂性。这份初浅的接触,并未立刻改变她的学术轨迹,直到2015年的一次命运转折。

那年,刚结束美国访学回国的刘久,在导师邀请下参加“原子能法论坛暨起草研讨会”。其间,她提及向哈尔滨工程大学投递简历的经历,几位核行业专家立刻建议:“带着原子能法送审稿去面试,这所‘三海一核’特色高校一定需要这样的研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她在试讲中谈及原子能法立法动态,竟意外获得校领导与核领域学者的认可。2016年入职后,在其所在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郑莉教授的鼓励下,刘久正式将核法律作为学术主攻方向,从此开启了十年深耕之路。

“最初是误打误撞,后来是使命驱动。”刘久坦言。2018年,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核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立法研究”,成为当时该领域最年轻的国社科项目主持人。依托项目研究,她陆续发表十余篇核法律论文,并与师兄陈刚合著《核法律》一书——这部2023年出版的著作,被业内称为“全国首部核法律体系化著作”,系统覆盖核安全、核安保、核责任等全领域,现已被用作行业培训教材。

▲刘久与人合著的《核法律》一书

亲历:从建言者到参与者的蜕变

2024927日,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环资委、法工委联合召开的原子能法草案专家座谈会上,气氛格外凝重——几位学者接连对草案条款的“不完善”提出意见,认为“仍需打磨,不宜急于出台”。

就在此时,一身深色裙装的刘久举起了手。彼时的她刚从青海原子城调研归来不久,声音里带着未平的激动与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各位老师,我上周刚从青海原子城回来。在金银滩草原上的纪念馆里,我看到了一组让我震撼的时间线——1955年我国决定搞‘两弹一星’,1962年周总理牵头成立中央专门委员会,1964年第一颗原子弹爆炸,1967年第一颗氢弹突破,1971年第一艘核潜艇下水。从决定到实现,最难的‘两弹一星’,我们用了不到十年。”

919日,刘久(左二)参加中国核学会核法律分会调研

她停顿了几秒,语气愈发坚定:“可咱们的原子能法呢?1984年核工业情报所张士贯先生给国务院递专报,李鹏副总理批示启动立法论证,到今天,已经40年了。40年,比研制‘两弹一星’的时间还长!现在有人说草案不完美,可世界上哪有完美的法律?法律会随着技术发展过时,但我们现在面临的,是‘有无’的问题——2024年,我国在运和在建核电机组装机规模已经是世界第一,我们从‘核大国’往‘核强国’走,必须有一部统领全局的‘基本法’,才能更好地跟国际社会对话,让中国核电‘走出去’底气更足!”这段发自肺腑的发言,让在场的专家与领导们眼前一亮。

“最动容的是看到自己研究内容变成法律条文。”刘久回忆,当在最终稿中看到第60条“反歧视性措施条款”时,她瞬间红了眼眶。这一条款助于她对中美核领域贸易限制的长期研究,如今以法律形式确立,为我国应对国际技术封锁提供了明确依据。此前她参与翻译的38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核安全标准、22部核安保导则,曾被IAEA总干事格罗西赞为“中国对全球核治理的实物贡献”,如今也在法律中获得了制度支撑。

探究:“基本法”之下的核法治蓝图

在刘久眼中,这部共八章六十二条的原子能法,最核心的价值在于搭建了核领域的“宪法性”框架。

她认为,原子能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将科技创新、核燃料循环、国际合作等全链条纳入规制,实现了“发展与安全”的制度平衡。

作为核法律专家,她理解法律的“框架性特征”:“条文虽原则化,却为后续立法指明了方向。”比如第四十一条提及核安保、第五十七条明确核损害责任,实则为这两大领域的专项立法埋下伏笔。而在国际维度,法律对“参与全球核能治理”的强调,更是回应了核电“走出去”的现实需求——“国际社会认的不仅是技术,更是制度与标准。有了原子能法,我们对外合作才有了法律背书。”

谈及法律实施,刘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希望未来能做好宣传普及,譬如可以针对行业从业者开展原子能法宣贯,尽快出台原子能法释义,面向公众制作科普短视频。她举例说,核电厂从业者需聚焦“安全监管”章节,而核技术应用企业要关注“核燃料循环”的合规要求。


▲中广核苍南核电邀请刘久专题讲授《原子能法》

守望:与核法治共成长

从初入行业的青年教师到参与国家立法的专家,刘久的十年学术路,恰是我国核法律体系从“补丁式发展”到“系统化建构”的缩影。

“以前是缺什么补什么,现在有了原子能法,终于能按体系化思路完善立法。”她感慨道。

如今,刘久的研究团队已从“孤军奋战”壮大到三人,新加入的王涵副教授带来了网络安全与核法交叉的视角,同事几人正着手研究新课题。

“我的科研生命早已与核有关法律绑定。”刘久说,看着自己一直以来研究、积极提议的法律正式实施,就像看着“十年磨一剑的作品终于问世”。在她的办公桌上,新添了一本正式版的原子能法,见证着40多年立法长跑的终点,更开启了中国核工业法治发展的全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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