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鹏君 来源:党委统战部 摄影: 发布时间:2019-01-07 浏览次数:2374
1月4日,民盟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我校荣获“民盟参政议政工作优秀集体”“民盟组织发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校民盟委员会委员陈晶荣获“民盟思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长期以来,校民盟委员会在校党委领导下,深化政治共识,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合作初心,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发挥专业和人才优势,立足岗位,建言献策,服务奉献,为学校发展建设汇聚力量,贡献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