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员工:
按照《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按照省侨办、省招考办和市招生办2014年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中专、中师、高中等招生工作中,对具有本省户籍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以下简称“三侨生”)、侨眷及其子女考生,继续实行照顾录取的政策。现将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证明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参加高考的“三侨生”和侨眷及其子女考生的身份证明信,由主管单位将考生名单核准、汇总,填入《归侨侨眷及其子女高考情况登记表》(表一),加盖公章,携带《归侨侨眷身份证》统一报哈市外侨办侨政处,经审核登记后到省侨办统一办理高考身份证明信。
(二)参加报考重点高中、中师、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校的“三侨生”和侨眷及其子女考生的身份证明信,由各主管单位将考生名单核准、汇总,填入《归侨侨眷及其子女升高中(中专、技校)情况登记表》(表二),并加盖公章,携带《归侨侨眷身份证》统一报哈市外侨办侨政处,经审核后出具身份证明信。
二、办理方法
(一)办理高考证明信方法
今年“三侨子女”和侨眷子女参加高考的照顾录取政策不变。持《归侨侨眷身份证》到哈市外侨办侨政处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证明信。
(二)办理中考证明信方法
1.“三侨子女”考生参加中考的,持《归侨侨眷身份证》到哈市外侨办侨政处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证明信。
2.侨眷及其子女考生参加中考的,持《归侨侨眷身份证》到哈市外侨办侨政处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证明信。按照哈尔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哈招办[2004]1号)文件要求,还须向市招生办提交由哈市投促居出具的其海外亲属为哈市引(投)资到位100万美元以上的证明,方能享受照顾录取政策。
三、办理时间
办理中考归侨侨眷及其子女身份证明信时间为5月5日―5月9日。
办理高考归侨侨眷及其子女身份证明信时间为3月10日―3月20日。
联系电话:84664215(市外侨办侨政处)联系人:王卉 郭大为
82519341(校统战部) 联系人:郭鹏君
统 战 部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