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民主的发展由古典的直接民主向现代的选举民主发展,这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选举民主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人民主权,也解决了统治的合法性,引导和规范着国家政治的现代化。
20世纪90年代在西方政治学界兴起了协商民主理论,它的提出和实践代表了西方民主政治的新发展,受到国内学界的广泛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和主要特色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十七大报告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作出战略布局,并明确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实践路径。本文通过对西方协商民主的直接参与、平等对话、妥协包容等基本理念的思考和借鉴,为我们探讨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完善中国特色的政治协商制度提供了新视角、新思路。
一、协商民主的提出背景及协商民主的产生背景及其内涵
选举是公民通过投票选举来表达自己内心意愿和政策偏好。选举民主是最直接、最普遍的民主模式,被认为是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比较成熟的民主模式,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并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继续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迁,选举民主也暴露出自身的缺陷,面临困境:其一,社会阶层结构变化导致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冲突加剧;其二,以全球一体化为特征的民族、种族的迁移、交流日益广泛,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导致的文化冲突加剧;其三,选举民主遵循多数裁定原则,即社会政治力量是以牺牲多样性为代价,通过对决的方式进行整合,最终导致少数群体的利益被政策性地排斥;其四,选举民主削弱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导致公民的政治冷漠。由此,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新型的民主治理形式应运而生,它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选举民主的反思、修正、补充和完善。
协商民主的内涵是指政治共同体通过成员之间的平等、自由的协商,在成员互相对话、交流和妥协的基础上,就成员共同利益的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共同接受的决策或管理意见的过程[1-3]。其基本理念主要表现在[4-6]:(1)协商主体是平等的、理性的、自由的,直接参与;(2)参与的方式是协商性的对话、商谈、沟通和审议等;(3)协商过程是公开、透明的;(4)协商程序是规范化、制度化的;(5),协商的结果是达成理性的共识。协商民主的价值在于[4-6] :能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消除对立、冲突;能使公共决策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利益的均衡;能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能培养公民现代民主精神。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是两种不同的民主模式,在目标、功能上,都有助于消除独裁、保障公民政治权利、促进政策的科学制定,没有绝对的优劣,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健全民主制度、规范民主形式、完善民主程序方面都是不可缺少的模式。
二、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良性互动
选举民主是发展较为成熟的民主形式,已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和程序,推进协商民主决不能以牺牲选举民主为代价,两种民主模式各有利弊,而民主实现的最终保障仍然依赖于选举民主。促进两种民主的良性互动才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民主的发展是渐进的、有序的,不能一蹴而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明确:“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1、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良性互动实现了刚性民主与柔性民主的结合,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当竞取的对象是无法分割、必须独占的,竞争者间无法达成一致时,只能采取对决的多数裁决方式照顾多数人的利益或政治诉求,此时,选举民主是以零和博弈为特征的刚性整合;当竞取的对象是可以分割或是共享的,竞争各方通过协商以利益共享的方式达成理性的多元共容和利益或政治诉求的正义均衡,此时,协商民主是以正和博弈为特征的柔性整合。刚柔相济的民主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
2、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良性互动实现了民主与科学的统一,确保决策的高效、合理。选举民主通过严格的程序保证决策及时有效地出台,赋予决策的合法性,在决策效率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协商民主通过对话、交流、妥协得到“广泛的理解”和“真诚的同意”,并为决策的执行清除一些潜在的阻力,在此基础上赋予决策的合法性,在决策合理性和政策连贯性方面有优势。由此可见,两种模式分别在决策结果和决策过程不同环节发挥其优势,两种民主形式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确保了决策的高效、合理。
3、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良性互动扩大了有序政治参与,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选举民主是间接民主,而协商民主是直接民主,协商主体从政治精英扩大到广大公民,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结合扩大了利益表达渠道,扩大了有序政治参与。在协商的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沟通,更加包容、平等、公正、自由地协调利益,对消融冲突、消除政治异化、推动科学决策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